為貫徹落實市委第七次黨代會、市委七屆三次全會精神,深入開展“兩學一做”活動,進一步繼承和發揚“五四”愛國主義精神,調動廣大團員青年的積極性,總結經驗、樹立典型、營造團員青年崇尚先進、學習先進的濃厚氣氛,為建設國際化中等發達城市貢獻力量。團市委決定,在“五四”期間開展“盤錦市優秀共青團員”、“盤錦市優秀團幹部”和“盤錦市五四紅旗團委(團支部)”評選活動。
各單位按照名額分配擇優申報,團市委将對申報的基本信息進行核實,如發現有虛假申報,将取消評選資格,并追究責任。(分配名額見附件1)
對申報“省級五四系列(差額評選)”未獲取獎項的單位或個人,将直接參加“市級五四系列”相對應的獎項評選(不占附件1名額),省市榮譽不兼得。
1、“盤錦市優秀共青團員”申報條件:(1)擁護黨的領導,熱愛祖國、熱愛人民、熱愛社會主義;(2)遵紀守法,品德高尚;(3)在本職崗位上取得突出業績,能夠發揮模範帶頭作用;(4)自覺遵守團的章程,模範履行團員的各項義務,積極參加團的活動;(5)高質量開展團的“一學一做”活動。
2、“盤錦市優秀團幹部”申報條件:(1)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、政策。(2)遵紀守法,品德高尚;(3)熱愛團的崗位,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風,認真執行團的上級機關作出的指示和決議,堅持圍繞黨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紮實開展工作,在團的崗位上取得突出業績;(4)本人曾榮獲本單位或以上部門授予的榮譽稱号;(5)在帶領基層團組織和團員開展活動中表現突出,成績顯著;(6)高質量開展團的“一學一做”活動。
3、“盤錦市五四紅旗團委”評選條件:(1)工作活躍,成績顯著,在落實全團重點工作和開展全團性品牌活動方面取得實效;(2)組織設置規範,工作制度健全。按期換屆,經常開展團員教育、團員管理、團員發展工作;(3)團委班子能力強,業務精,富有開拓精神,在團員中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和凝聚力;(4)能夠認真落實團市委的工作部署,堅決執行團的上級領導機關的決議;(5)積極參與青年之家雲平台建設工作;(6)近三年團費無欠繳記錄;(7)高質量開展團的“一學一做”活動。
4、“盤錦市五四紅旗團支部”申報條件:(1)工作活躍,有1項以上特色活動,有效吸引團員青年積極參與,在所在單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認可;(2)組織設置規範,工作制度健全,經常開展團員教育、團員管理、團員發展工作;(3)團支部成員工作能力較強,在團員青年中有較高的認同度;(4)積極參與青年之家雲平台建設工作;(5)近三年團費無欠繳記錄;(6)高質量開展團的“一學一做”活動。
1、各單位要精心部署,嚴格把關,嚴格按照評選條件進行推薦,統籌考慮推薦對象日常工作表現情況。推薦過程中,要征得有關黨政部門的同意,征求團員青年的意見,經本級團委審定後上報團市委。基層團組織所申報材料由各縣區、市直屬團委統一上報。
2、各單位要認真督促申報單位和個人填寫申報表,按要求撰寫申報事迹材料(不超過1500字)。申報表和事迹材料各一式兩份,并附電子版一份,于4月21日(周五)下班前報學院團委劉茗心老師處,逾期不報,視為自動放棄。
附件1:2016年度盤錦市五四系列表彰申報名額分配表
附件5:2016年度“盤錦市五四紅旗團支部”申報表
注:本表中的專職團幹部指專門從事共青團工作,不兼其他工作的人員;兼職團幹部指既從事共青團工作,又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員。
2016年度“盤錦市五四紅旗團支部(總支)”申報表
注:本表團支部(總支)類别指企業、農村、機關、學校、事業單位、街道社區、部隊、“兩新”組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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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開展的主要活動和青年參與情況及取得的效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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